- 索 引 号:QZ01114-3000-2025-00005
- 备注/文号:泉鲤政文旅〔2025〕18号
- 发布机构:裸聊直播文化体育和旅游局
- 公文生成日期:2025-04-23
各街道办事处:
现将《刺桐民间文化艺术年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你们积极发动民间文艺团体、组织或个人参与,共同繁荣我区民间文化艺术事业。
裸聊直播文化体育和旅游局
2025年4月23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“刺桐民间文化艺术年”方案
为激发全区乃至全市民间文艺工作者传承、传播、创作民间文化艺术的热情,推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内容的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,进一步繁荣民间文艺事业,为鲤城增添底色和亮色,结合裸聊直播实际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高举习近平文化思想旗帜,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艺术工作导向,以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为引领,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定文化自信,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的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,团结引导广大民间文艺工作者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民族、无愧于时代、无愧于泉州古城的民间文艺精品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,为世遗典范城核心区的建设提供强大价值引导力、文化凝聚力、精神推动力。
二、工作目标
以2025年-2027年为“刺桐民间文化艺术年”,实施三年行动计划,支持设立30处民间文化艺术传承点,培育30支民间文化艺术队伍,民间文化艺术氛围更加浓厚,涌现一批民间文化艺术精品。
以2025年为刺桐民间文化艺术试验年,支持设立10处以上民间文化艺术传承点,培育10支以上民间文化艺术队伍。2025年重点扶持以下类别:
1.刺桐春之拳:民间武术包括五祖拳、少林花拳、刣狮、五枚花拳等。
2.刺桐夏之舞:民间舞蹈作品包括拍胸舞、火鼎公火鼎婆、跳鼓舞、踩高跷等。
3.刺桐秋之语:民间文学包括歌诀、童谣、五色话、四句等。
4.刺桐冬之乐:民间音乐包括南音、什音、笼吹、大鼓吹、五音吹等。
三、工作内容
市、区相关部门指导,由区文旅局具体执行,严格按照流程组织申报、验收、汇演、等次评定等工作。按照传习+汇演的模式,鼓励、支持民间文艺团体、组织或个人设立民间文化艺术传承点,培育民间文化艺术队伍,演绎或创作民间文化艺术作品,积极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。适时组织各传承点作品汇演,并根据传承点验收、队伍培育、公益演出等情况评定等次,按等次拨付补助资金。
(一)确定扶持对象。民间文艺团体、组织或个人按照“刺桐春之拳”“刺桐夏之舞”“刺桐秋之语”“刺桐冬之乐”等民间文化艺术类别,依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申报,阐明传承点设立计划、队伍培育计划等相关情况,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报送至区文旅局。区文旅局经研究后确定扶持对象。
(二)传承点设立和队伍培育
1.传承点的设立。民间文艺团体、组织或个人申请获得批准后,应设立申请项目的传承点,并对传承点进行相关内容的氛围布置。传承点可依托公共空间设立,但不可挂靠纳入市区两级规划的“新型文化空间”。
2.队伍培育。民间文艺团体、组织或个人应定期组织开展申请项目的交流和演练;在经典作品或原创作品排练成熟后,应积极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公益展演活动。
(三)验收、汇演和等次评定
1.验收。传承点建设完成后,可向区文旅局申请验收。若验收不通过,传承点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。
2.汇演。组委会根据各队伍作品排练情况,适时组织汇演。
3.等次评定。区文旅局根据传承点验收、队伍培育、公益演出等情况综合进行等次评定。设置优秀、良好若干等次,其余为合格等次。按照优秀5万元、良好4万元、合格3万元的额度拨付补助资金。
四、保障工作
刺桐民间文化艺术年每年经费100万元,由鲤城世遗文化保护与发展基金中安排,不足部分由相关部门筹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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